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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丝乌国女帝登基的消息,从赫州一直传到了永安城。万华国的百姓们这辈子都没听说过女子还能称帝,竟将其当成了一件事来聊。
永安城里。
“你们听说了吗?丝乌国那边,他们应该是叫国王吧,又换人了。”
“那种野蛮人的国家,国王换人还不很正常。”
“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吧,丝乌国如今的国王是一名女子,她自称女帝,据说长得比男子还高,脸也是俊美异常。”
“长得比男子还高?那岂不是跟摄政王一样?想当初,我还以为摄政王能……没想到啊,她终究还是个普通女人罢了。”
百姓们聊的火热,文武百官们也没闲着。早在上朝之前,他们就凑在一起将女帝一事深入探讨了一番。上朝时,还有几位大臣向皇上提起,要不要派人去丝乌国探查一下情况。
这丝乌国之前可是输给了关家军,若不是因为丝乌国地处严寒之带,又民风彪悍,难以管理,此时的丝乌国应该是他们万华国的囊中之物才对。
若是这位登基的女帝搞不清楚情况,对万华国没有应有的敬畏之心,那他们得赶紧让守在赫州的关家军给他们点厉害瞧瞧。反正有公主在,摄政王绝不可能背叛万华国,关家军定会将此事办的妥妥当当。
温易棣难得如此听大臣们的话,当即派人前往丝乌国打探情况。不过两国之间路途遥远,这一来一回最快也要三个月的时间。
人们怎么也想不到,他们随口谈起的丝乌国女帝,此刻正在往永安城赶去。一路上,许世欢轻轻松松就把沿途拿下,基本没有对百姓造成什么伤亡。
百姓们的配合出乎许世欢的意料,对于他们的问题许世欢也愿意配合。不过,那些人问的最多的,还是这归属问题:
“女帝,您这次若是把万华国拿下,这丝乌国和万华国可就都归您管了。到时候,您可不能向着他们丝乌国人,咱们万华国人才是一家子啊。”
“我早就知道,您是有野心的人,怎么会甘心被困在后宫。咱们女人也该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天地。”
许世欢这才意识到,支持她的都是各家各户的女子。就算有男子想要反抗,看见关家军手里的剑也就打消了念头。
就这样,许世欢一路走的异常顺利。有些女子还执意加入关家军的队伍,说是要亲眼看着许世欢在万华国称帝。
于是,这一路下来,跟在许世欢身边的人非但没少,还有了越来越多的趋势。也就是许世欢手里不缺银子,多出来的这些人她还养的起。
等看到永安城时,队伍里的每一个人都像狼看到肉骨头似的,再也移不开眼。许世欢喊来几个心腹,让他们装成商人的模样,赶着空马车进城。
仅仅断菜断肉,没办法将老百姓们逼到绝境。只有断了粮,他们的策略才能挥合理的效果。于是,许世欢想出了买粮的法子。
心腹们进城买粮,并不打算运出去,而是直接将粮食运到了城里的各个宅子中。明日便是商铺往永安城运粮的日子,就算这些旧粮都被买空了,掌柜们也并不着急。
夜深了,城门重重地落了下来。许世欢站在高处,望着皇宫所在的方向,心情有些复杂。这段日子以来,她无数次想过要不要维持现状,最后现自己做不到。
支持许世欢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并非是她的野心,而是对平静生活的渴望。温易棣曾对她说过,他不想做这个皇帝。许世欢以为他是在敷衍自己,却被他接下来的一段话触动了内心深处。
“皇帝,是孤家寡人。一群人想要反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情。就算短时间内无法做到,可只要一直坚持着,就总有能实现的那天。”
“与其这样,倒不如把国家交到一群人的手里,各司其职,共享荣华,共担风险。这时候,想要扳倒一群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与其这样,倒不如把国家交到一群人的手里,各司其职,共享荣华,共担风险。这时候,想要扳倒一群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后来,许世欢认真思考着温易棣的话,现这确实是正解。可想要做到这一点,她不得不让自己先登上帝王的位置,再狠狠推翻现有的一切。
“主子,开始行动吗?”
属下的话,打断了许世欢的思考。城门一关,城外寂静一片,连半个人影都难以寻觅。随着许世欢微微点头,隐藏在暗处的人纷纷走了出来,开始做起围城的准备。
等到明日,城门再次打开的时候,城里的人才会真正意识到,这天说变就变了。
“主子,若是城里有人想要出来……”
对于这个问题,许世欢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只出不进。还有,除非百姓反抗的厉害,到了别无选择的地步,其余的情况都不得对百姓动手。”
乘着月色,他们在永安城附近安营扎寨。有些人甚至架上了几口锅,准备等城里人没肉吃的时候,在城门口熬点肉汤,让老百姓心里的坚持彻底崩溃。
他们将人分成三组,轮流在前面守着。这样就算要打持久战,也能耗得起。随着鸡叫声响起,第一缕阳光洒在城门上,的一天又开始了。
负责守城门的几位守城官像往常一样,不紧不慢地打开城门,却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
“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你们这是在造反!”
“来人啊!快快进宫,将此事告诉皇上。”
一时间,永安城被反贼围了起来,只进不出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永安城。百姓们原本还在担心自己性命不保,却在听说反贼的头领是许世欢时悄悄松了口气。
相比于摄政王造反,他们更惊讶于丝乌国的女帝就是许世欢这件事。丞相嫡女,万华国第一个女探花郎,与皇上共同管理朝政的摄政王,在许多人的心里,许世欢造反是迟早的事。
她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整个永安城围起来,足以证明其他地方的百姓和官员,或情愿,或不情愿,但都已经接受了她要当皇帝一事。拿下永安城,不过是时间问题。
许世欢完全可以带着人一路打进宫,她到现在都没有那么做,不过是在顾及她与当今圣上的孩子罢了。
七日之后,许世欢终于在城门口,见到了朝思暮想的人。
本章完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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