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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资料统计,假如一个人穿越DC,那么有90%的可能——ta的出生地会是淳朴的哥谭,并且和那里的特产蝙蝠系义警们产生这样那样的瓜葛。
不过,不管是时下大火的亲情向蝙蝠崽文学,还是过去风靡的泡蝙蝠系义警的修罗场文学,它们的主角显然都不会是一只鼠鼠。
…
这是一座由钢筋铁骨铸就的城市。
高的是优美雄阔的摩天大楼,冷硬的是破旧低矮的贫民窟平房,高低参差、新旧交替间,却是一片灯火辉煌。那些昏暗的街灯、明亮的白炽灯、绚丽的霓虹灯彼此呼应,为哥谭黑暗的夜晚提供了些许慰藉。
我忧愁地看了看远处灰暗天空中那老大一个蝙蝠标志,思考这是同人cosplay的可能性。
就在我原地化身沉思者雕塑的时候,几个脸色阴沉的路人匆匆路过。
这些路人,以白种人为主,偶然夹杂着几个彰显政治正确的黑人。
我眼见其中一个小黄毛像是要发泄什么一样,狠狠踢了一脚垃圾桶。
他哗了一口,骂道:“妈的!傻逼!今天死蝙蝠出来这么早!去死吧!”
小黄毛以蝙蝠侠为中心词,对蝙蝠侠进行了一系列真情实感的辱骂。
他讲的是英文,语速很快。并且,我这个半吊子居然能无障碍地听懂他说什么。
可是,蝙蝠?
蝙蝠灯,蝙蝠侠。
我抬头,不经意间看到一面用恶俗粉色喷枪歪歪扭扭涂了“我在哥谭很想你”的墙。
…行吧,真是哥谭。
在经历过被卡车创死,然后光速转生成鼠鼠,似乎还有了无障碍沟通(我单方面听别人的话)的能力,我发现我似乎对来到了dc世界居然不是那么惊奇。
小黄毛还在对垃圾桶输出。但显然,即使是垃圾桶——也是有脾气的,特别是这还是哥谭的垃圾桶。
被塞得满满当当的破烂垃圾桶哗啦一声倒了,臭气烘烘的内容物从桶口蹦出,倒了满地,有的还和他来了个亲密接触。
我由衷庆幸选择了另一个垃圾桶躲藏。
我十分专注听着。
小黄毛更火大了,但可能是骂累了或是怕蝙蝠出没什么的,他悻悻然地以一句fuckBatman收尾,然后紧了紧衣服,转身离去。
活脱脱一个神经病,但符合哥谭市民刻板印象。
…
注意到周围总算是没什么人了,我才敢从垃圾桶的阴暗角落慢慢爬出,同时小心避开了那些脏兮兮的东西,努力保持身体毛发的干净。
“好吧,好吧,这没什么,不过就是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而已,没什么好怕的。”
我给自己这么打气道,但从喉咙冒出的只有吱吱吱吱的一连串小鼠特有的叫声。
fine。
我跑到了一处灯光下,低下头,终于能看清自己的样子,也打破了心中最后的希冀。
圆滚滚的身形,浅灰和白色相间的柔软毛发,浅粉色的细小爪子。
一只鼠鼠。
一只普普通通的鼠鼠。
看外形,有点像花枝鼠,但感觉又不太像。别的不说,我的爪子明显比花枝鼠锋利得多,起码花枝鼠那爪是粉嫩嫩,我这看起来还有点寒光闪闪的。
除此以外,再无特别。不过或许“鼠鼠”的前面可以加上油光水润,毛皮蓬松,圆圆滚滚,特别可爱等等一系列用于修饰外貌的形容词。
起码长得很可爱,我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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