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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真是哮喘就应该去吃药,要是真的吃梨能治哮喘,那还要医生干啥用,那治药厂还治的啥药,大家全去种梨树不就完了吗?”
说着,苏向晚就从地上捡起梨来,走到水井畔洗干净了,一口递给了小狗蛋儿:“来,咬一口,妈和你一起吃。”
“我看你敢动我的梨。”
“我咋就不敢了,这梨树是我嫁进来的那一年自己种的,一回回浇水是我自己在浇,公社来砍树的时候,也是我极力争取才没给砍走的,凭啥青玉能吃,我的娃就不能吃。”
一口咬开破了薄脆的皮儿,一口甜甜的梨汁儿立刻就蔓延在了舌尖上。
吃惯了快餐盒饭,打蜡水果的苏向晚,可是头一回吃到这么甜的梨。
在原身的回忆里,宋青玉压根儿就没什么哮喘,只不过是馋吃梨,整天假装咳嗽,就只为把一树的梨,全骗来给她和自家遗腹子小金贵吃。
“好吃。”苏向晚喀茬咯嚓的咬着,把梨递给了儿子:“狗蛋儿,来,咬一大口。”
“你,你个好吃懒作的泼妇,你还有理了你,我告诉你,我要让生产队主持着,把你赶出我们宋家庄。你也甭想再见我的老二一面。”这是老太太最厉害的威胁。
毕竟原身,就是因为宋老二,才赖在家里,不肯再嫁的啊。
“赶啊,正好也让大队的领导们看看,你是怎么虐待烈士家属的。”苏向晚说着,故意咔嚓,把个梨咬了一大口。
宋老大其实也是个军人,不过身份比较特殊,活着的时候并不穿军装,死了,那也是部队发过烈士函的。
打儿媳妇这事儿真传出去,要叫乡上的干部们知道虐待烈士家属,老太太确实,得吃不了兜着走。
这不,老太太猛的,就闭嘴了。
苏向晚笑的两只眼睛都弯了,极温柔的弯下腰来,就把那枚香酥可口的梨凑到了狗蛋跟前儿:“吃呀,狗蛋,你咋不吃了?”
狗蛋儿顺着妈刚才咬破的缺口舔了舔,娃长到六岁上头一回吃梨,由衷的就说了一句:“妈,梨可真甜。”
“是,梨是甜,去,把你大哥找来,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起吃梨。”
“可是,我小姑说一个梨不能两人吃,因为分离分离,分了梨就得分别,所以小姑总是一个人吃梨,妈,还是你一个人吃吧。”
“既然不能分梨,那咱们就切吧,把梨切开了吃就不会分离了,是不是?”
大概原主这两年太歇斯底里,总是非打即骂的,小狗蛋儿还有些怕呢。
直到苏向晚从厨房里找到菜刀,把梨分成三瓣儿了,狗蛋才跟只小狗娃子似的,呼嗤呼嗤的,就跑着去找大哥驴蛋去了。
“妈,妈,你喊我吗?”闻声,一个圆头圆脑的小男孩儿跑进门来了。
这孩子皮肤微黑,但看得出来底子很白,属于稍微养一养,就能养白的那种。
尤其是一双眼睛,薄皮儿凤眼,哟,两道精气,甭提有多好看了。
小家伙肩上还扛着根棍子呢,棍子一竖,他高声的说:“奶,这颗梨就算我买啦,让我妈一人吃,我挣工分还你的债,谁也不准跟她抢。”
哟呵,威风凛凛的男友力啊,虽然孩子不大,但你看那虎头虎脑的劲儿,可真是够帅气的。
这,就是原书中的男主角了。
身残志坚,甫一入公安局,就给坏人设计砍掉两条小腿,但能凭借自己的毅志力站起来,然后成为共和国破案率最高的刑警的,宋东海。
照书中的说法,这孩子心地里其实非常爱母亲的,可是原身卖掉弟弟和妹妹之后,他就恨上原身了。
而就在苏向晚看的那最后一章的章尾,苏小南就透露说,这孩子心里其实一直在筹谋,准备要把恶毒的母亲给送到监狱里去,叫她在监狱里了此残生。
不过,那事儿目前还没有发生了,她当然也不会去操心。
她只是,瞬间给这小家伙苏到了呢。
可以说,虽然看了那么多的小说,但要不是真穿越过来,看着站在地上的俩个小毛头,苏向晚对于六七十年代的生活,是没有那么切身的体会的。
粮食馈乏,一家人会为了争一块包谷面饼子打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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