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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住我!”戴维叫到,扔掉火把又去拽身后的人,三个人在裂口边挣扎了半天,终于都爬到了悬崖上。
戴维和吴有金喘着粗气,衣服都被冷汗湿透了,手脚撑在地上不断地颤抖。他们这辈子没有经历过比这更危险的情形,似乎刚才那瞬间看见了死神的脸。他们大口大口地喘气,吞咽着唾沫,抬起头看着对方的时候,都能从那张脸上看到大汗、扭曲抽搐的肌肉,看到显露无疑的恐惧。
“我……”戴维一开口,就发现嗓子发音都很困难,“我大概会的心脏病。”
吴有金很想配合他的玩笑,但却一个字儿也说不出。
他们又听到噼里啪啦的响声,此刻绳桥也已经彻底烧断了,燃烧着半截荡到对面,悬挂在岩壁上,火苗还在不断地往上爬。
“血狼!”
对面传来了劳埃德先生愤怒的叫喊,戴维转过头,看见他们的领队冲到了悬崖边,冲他们端起了手枪,他后面又跟上好几个人。
血狼飞快地起身,把戴维丢在地上的火把捡起来,向着裂口处扔了下去,悬崖上顿时又陷入了黑暗。
血狼对戴维说:“跟着我!”
接着爬起来,像猎豹一样灵敏地往远处跑去,他的动作那么迅速,让戴维突然想起了佛瑞斯特·冈普。(注)
戴维吐了口唾沫,朝对面看了一眼,给吴有金说:“先走吧,咱们又不能真的在这里当活靶子。“
“麻烦大了!”吴有金嘀咕道。于是两个人相互搀扶着站起来,跟在血狼背后潜入了黑暗中。身后很快就响起了密集的枪声,中间还夹杂着道尔顿夫人的尖叫。
“你刚才说什么?”她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你叫了谁……”
哎,完了……戴维在心里叹气,现在一切都完了。
吴有金以前看过贝爷的《荒野求生》,他虽然很佩服那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但觉得在现在的文明社会,还要去荒野里受虐简直是脑袋有病。他从来不参加什么驴行,也从来不参加背包族的邀约,旅游的时候喜欢选择成熟发达的旅游区,提前订好舒服的旅店,到了目的地就吃吃喝喝,走走逛逛。
简而言之,至少在他没有来到这里前,他从来不相信自己会在深夜的西部荒原上,走得口干舌燥、精疲力竭,全身都是沙土,手掌还磨破了。
他踩在凹凸不平的石头上,滑倒了好几次,双腿越来越不听使唤。
戴维在他的前面,也走得跌跌撞撞,再前面是那个印第安人,月亮从云层后面露出半张脸,照得前面两个人的背影镶出了一道道暗淡的亮边儿。
“嗨!”吴有金终于忍不住叫了一声,“我们现在到底是要去哪儿?就不能先停下来说清楚吗?”
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
吴有金干脆在石头上坐下来,满心地怒气:“这下可真棒啊!我们没有了马,没了吃的,甚至没有水,而且还不知道往哪儿走。这真是太妙了,我们天亮就会被晒干,然后倒下去,喂郊狼和秃鹫。我原本只是想来带你回去的,戴维,我可没准备好被枪击,被胁迫,还走绳桥,差点摔死!我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疯狂过!我受不了了!现在我们完蛋了,我们脱离了队伍,只会被他们当成叛徒,我们不可能跟印第安人住在一起,可是也没法回到洛德镇去!拿到了这个密码又怎么样呢?谁知道它指向什么?说不定只是一堆日记本,完完全全的废物……我真后悔,戴维,我应该听卢卡斯警长的话,我压根就不该跟着那混蛋来这里……”
吴有金说着说着,鼻子都有些发酸了。
戴维走过来,在他身边坐下。
“你有权利责怪我,钱钱,”他说,“要不是我,你根本不必经历这一切。可是,我们两个原本都不必经历这些的!如果不是为了回去……我们可以在洛德镇生活。”
吴有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戴维的脸上也满是灰土。
“你能放弃吗?”戴维问道,“不要再试图回去,安心呆在这里,你已经有一门手艺了,我也可以学……我们两个就在这个世界伪装成跟他们一样的人,过几十年以后就埋在安德鲁神父的墓地里。如果运气好,到了21世纪,说不定会有我们认识的人来到这里,走过我们的墓碑前,惊诧于我们和他们那消失的朋友同名同姓。给我说说,钱钱,你愿意让这情形发生吗?”
吴有金的喉头动了一下,有滴眼泪啪嗒落在他的手上。
“我也不知道现在该去哪儿,”戴维继续说道,“也许我们现在真的只有跟血狼回他的部落去。你觉得我们还能回头吗?“
吴有金低下头:“桥都断了。”
“是呀,而且劳埃德还暴露了血狼的真名。道尔顿夫人可能会先毙了他,再把我们俩撕成碎片。”
吴有金想了想:“我觉得她比劳埃德先生可怕多了。”
“是的,因为她是个美女,美女发脾气是这个世界上最吓人的事情。你见过她丢飞镖的样子,对吗?”
吴有金无声地点点头,摸了摸自己的口袋:“那个密码还在我包里。”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钱钱,我们必须相信。”
“是啊……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他们两个又默默地坐了一会儿,直到血狼走过来。
印第安人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就是之前他们偷偷塞给他的。现在他已经从鞋子里把它摸出来,割断了腕上的绳索,捏在手里。
“走吧,”他对他们说,“现在我们要折返,走捷径的话,我们可以在明天中午前回到部落,然后我们要立刻离开。”
戴维看着他:“你刚才点火的时候,有没有没考虑过我们来不及跑到桥头的情况。”
血狼的脸在黑暗中模糊不清,他过了一会儿才回答道:“你们别无选择。”
戴维一下子跳起来:“我们差点摔死,或者是被身后那群疯子用枪打死!”
血狼的声音依旧很平静:“他们瞄准的是我,而且我知道你们能跑过来。赶紧走吧,如果你们不想碰到狼的话。”
然后他转过身,继续前进。
作者有话要说:
注:《阿甘正传》的主人公。
(下)
这一片荒原是血狼的领地,即便是在漆黑的夜里,他也仿佛是走在明亮的日光中。他轻易地在找到乱石中间的小路,干涸的溪流,绕过风化脆弱的绝壁,很快就来到了山下。他们向前走,中途又休息了两次,终于在天快要亮的时候抵达了血手的部落。
一些篝火在帐篷外面忽明忽暗地燃烧着,印第安人都在沉睡,除了零星几个人在走动,到处都静悄悄的。
血狼领着他们来到自己的帐篷前,他撩开了门,看到一个燃烧殆尽的火塘,灰雨正在旁边的皮毛垫子上沉睡。
他们的突然闯入让印第安少女吓了一条,她很快醒来,迅速地抓起垫子下的匕首,但是当她发现进来的人是自己的哥哥,并且还带着伤的时候,她的表情从戒备变成了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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