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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不知情的人问起河杨的去向,我都会讲说他去旅游了。这是他老家朋友教我的说法,他们说河杨走的时候还太年轻,因此用去世的说法不够准确。如果换成是他去旅游了,就好像这个人还会回来一样,没从热闹的人间离开。
但我大学的同学们可没这么客气。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上,有人提问在场的,“谁还记得河杨吗,怎么一直不见他来?”
桌上细细簌簌的。我旁边的人捅了捅我,说:“你俩当时不是关系最好吗,还一块儿住了几年?”
他们揶揄的语气已经乱不了我的心神了,我早就不会再像以前那么慌里慌张,但对恶意的厌恶感却不曾减少。
我回答:“我真的不知道。毕业后就再没联系过了。”
他又问我:“你俩吹啦?”
我一下子红了脸,火气涌了上来:“关你什么事儿,嗯?你想和他好啊?”
饭桌上的气氛欢腾了起来。事实上我也很好奇,河杨去哪儿了呢。每年过年的时候我都给他发贺岁短信,他从来没有回复过。
这时有人说:“欸!我上班的地方有个同事跟河杨是一个老家的,他跟我说河杨在他们那片有点出名的,我跟你们讲你们不要出去乱说!”
大家纷纷点头附和,让他快些讲,别罗里巴嗦的,保证不往外面乱说。
他说:“河杨,那什么,得病走了。”
场上一片哗然,都倒吸了一口冷气,瞬间的缺氧状态使我窒息。
他接着讲那些传言,声音透过我的头骨,发展出高频的震动,在我的耳膜里嗡嗡响动。他说河杨后来做起了直播,成了个小网红,网名叫奥黛丽小雪,很多大哥打赏,接着就不好说了……
火车掠过一片片泛着绿意的稻田。不知怎的这郊外的水稻生长并不旺盛,常有斑秃的土地裸露在外。间或几间破旧的砖房晾在中间,红色的砖瓦,墙上用白色油漆写些过时的语句,内容褪色只显斑驳。有时又有一处凸起的坟堆区隔开两片相连的土地,执拗的灵魂不愿迁徙。
在得知河杨的死讯后,我便请假坐车去找过他。我们在一起时他曾在某个暑假给我寄过零食,一种真空压缩的肉类,从他的老家发来。尝不出是什么肉,口味极咸极甜,如同被腌制、风干过的木头。等我就这么吃完了之后他才回来,告诉我那是煲汤的,谁会直接这么吃啊。
我在网络上搜索奥黛丽小雪,几乎看不出是河杨,打眼一看,只是个还算漂亮的女装网红。他在出租屋里做直播,房内光线不好,透露出一股穷酸和凄凉。透过妆容,透过那些不自然的扭动,我能看出那是河杨。他偶尔会买些紧身的衣服,还会穿些粉的、带闪片的,但我不知道他这么爱穿小裙子,刚看有些怪,但看久了还挺好看的。
我总觉得读大学时,学校的氛围不好,一股说不上的不安躁动常常使我不能安心,这让我变得不像是我。我总在着急去做些什么,读书或者打工,但总也获得不到任何的价值感,无论做得好与坏。这种心境使我阴晴不定。
当一个人被翻天覆地的情绪包围时,是无法真正地关心他人的。常有人说三岁见老,意思是一个人小时候是什么样子,长大了也会一个样。但我觉得不然。等我真正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性格的人,并且接受他,已经是二十岁的后半了。
看着奥黛丽小雪的视频,我才可悲地承认,自己从没真正地看见过河杨。在我眼里,他有时是模糊的属性,我的男朋友或是同居人,有时是一个肉体的符号,我可以拥抱他汲取温暖,想要就能要到。但穿透这些表象的他又是什么样子,我曾经太沉醉于自己的心事,而无暇顾及,又或是不屑于去了解,因此就这样彻底地错过了他不为人知的迷人一面。
有一段时间里我总怀疑河杨出轨了,和别人搞在了一起。他常常在角落用手机发消息,嘴角挂着笑意,还有几个夜晚行踪不明,不知去了哪里。那段充满猜忌的日子非常短暂,短到我还没有去问他,他就已经坦白了,告诉我我们俩的关系不得不结束了,因为他喜欢上了别人。
起初我坚决的不相信,无论他怎么说这是真的,我也只认为这是他在闹脾气。而后我控制不住地大发脾气,砸东西。我自信是一个极其具有魅力的人,他不可能想要离开我。再后来我便胡言乱语,我说我们已经睡过觉了,那互相就不能再去找别人。
这些当然都是没有用的。当一个人去意已决,无论另一方如何地翻旧账,掰扯感情中的公平与不公平,应该和不应该,都不能阻拦对方强大的决心。爱与不爱也许只有一线之隔,某天早上醒来,便觉得枕头旁边的人连呼吸都不堪忍受也说不定。又或者我俩之间不是真爱,而是两个离群者相互依赖产生的爱情错觉,黏在一起久了便习惯了,但终究积累的失望达到了顶点。
我曾尝试过去分析这些心情,后来发现徒劳无返,我不可能知道河杨那时候是怎么想的,因为我从来没有真正地关心过他。那时我亟需成长和蜕变,卯足了力气吸收生活的养分和废料,对于河杨是怎样的状态,我没有关心过,也无法真的好奇。若不是为了做爱,我甚至可以一句话也不说,看都不看他一眼。
即便这样,当河杨要离开时,我还是痛不欲生。人可以想象失去左手或是右手是多么大的不方便,但想象失去一个人是怎样时却无法这么具体。唯有对方真的离开时,那股巨大的茫然无措才会骤然降临。
河杨说要搬走,我无论如何也劝不动。我说我会改,他想要什么样的我都能改。但他对我已经没有期盼。之后我甚至祈求他“只要你别走,我就能当这件事没发生过”,这竟然也没用。我只能一再突破下限,说他一直白吃白住,欠了许多钱,得还给我才能走。这刺破了他的自尊心,他对我彻底失望了。他说明明是一早就说好的,现在翻脸晚了。我对他激动的情绪感到欣喜,认为这好过了冷漠。我俩吵得有模有样,但他还是执意要完。
终于我败下阵来,承认在这里便是结束。他很快就搬走了,搬走前我尝试再干他一次,他没有同意,这也是我意想不到的,自此我连最后的法宝也没有了。做爱几乎可以解决所有情侣之间的问题,两个人皮贴着皮,肉贴着肉,温暖的肌肤抱在一起,爱便会重新长出来,这是写在基因里的秘密,一股不可抗力。
这便是我对河杨的最后回忆,他展现了极度冷漠的一面,寒冰包裹了我的感情生活数年。他离开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他。
刚和李北道别,天上就下起雨来。
我们两个站在饭店门口,暴雨如同炮弹般落下,砸在地上坑坑作响。
这是我们的,听小报,他都要侍女丫鬟在底下给他做blowjob。他还沿袭了他爹的坏习惯,爱把男的扮成女的,小厮叫成丫鬟。
他这么猛玩儿了几年,很快口味就重了起来,非群交不能射出精元是也。再后来,他沉溺些滴蜡虐待的小把戏,每每临近关口,都会高声唱道:“夜,夜,夜,诶哟,我去。”侍女丫鬟们只当他是拽洋文装逼呢,心中骂他是个肥猪,爱放狗屁。但实际上,这个名字再难与别人说了。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那年二十出头的金文昌,在听了夜磨子的粗鄙之语后,吓得是辗转难眠,郁结难舒。但他想了又想,在节,可在下次如厕时抽取另一章节,大大提升了蹲坑的乐趣。长此以往,猿朝市民大多得了痔疮,肛肠科专家不得不出面提倡:屙屎不看书,看书不屙屎。
金文昌成为了畅销书作家之后,常有科学博士抨击他在人物传记中进行的艺术加工。这些批评每周都会刊登在猿朝小报的热门消息一栏。而金文昌也不是吃素的,他对其中的质疑一一展开回复评论,还专门邀请报刊摄影师,去他老家的院中绘制赤目大仙雕像的素描。
这座雕像便是他院中那柱形如阳物的通天石,拿来雕成赤目大仙再合适不过。只可惜当时的津洲远离艺术文化中心的古罗马,找来的雕刻家都技艺生疏,使得赤目大仙远看上去依然形如鸡巴。
更有记者追根问底,进行了走访调查,寻到了雷虎上将和百里公子,二人皆在言语之中暗示《平火传》所记载故事内容为真实。雷虎上将后来成为了连锁屠宰场的ceo兼技术顾问,由宗人府理事金文昌出资修建,担任董事长及股权持有人。二人合伙运营的金色雷电屠宰场,占据了畜牧和屠宰产业链总市场的百分之六十。
至于百里公子,则选择远离喧嚣、归隐田园,低调地度过一生。然而其住址遭到无良媒体的曝光,常有粉丝骑马或牛车前来观望,堵得家门口水泄不通,惹得邻里之间骂声不断。百里公子不堪其扰,最后在某个沉匿的夜晚,整理了全部家当,一人赶着毛驴避世到了山林里去,再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三十年后在州城隔壁县的眉山上,有驴友声称山中有大脚怪,人面兽皮,满身乱须。记者前去毛笔速写之后,有粉丝看了报纸上的画像,声称此人乃百里公子是也。这便是百里公子最后一次在世人面前露面。
当时有两性学者质疑赤目大仙与百里公子的感情,声称如果赤目大仙有了望塔那么高,那么两人是不可能进行结合活动的。金文昌对此反驳道:人类讲求灵肉合一,但赤目大仙是仙人,在思想境界上已经摆脱了对于肉欲的追求。一个性欲不断的人,要如何成为一个伟人。金文昌更是发表重大演讲,声称自己在修行的过程中,已经驱除了原始的淫欲,他希望广大的读者朋友们和他一起,共同戒色。家中有妻子小妾的,建议从此都分床睡,一同向赤目仙人的伟大爱情看齐!
此话一出获得了学生家长的重大反响。无论王官权贵还是寻常人家,都头痛孩子沉溺色情产品、荒废学业的问题。当时的猿朝色情业发达,烟花酒巷寻常可见,酒楼饭店门口站着的俊男美女,十个有八个都在擦边,搞些软色情表演。书店茶摊更是常有小贩流窜,见了半大小子,便鬼鬼祟祟地凑上去询问:“哥们儿,看黄书不?”搞得学术竞赛一塌糊涂,科学进步停滞不前。
在畅销书作家金文昌发表了戒色的言论之后,家长教师连同教育部门纷纷活跃了起来,将《平火传》列为了中学生必备读物,更是将其中柏拉图式的爱情列为了中心思想,让小子们警惕日常生活里的色情淫秽产品,一心放在读书上,除了成亲之外就不要早恋了。
经此一举,《平火传》的热销总算是凉了下来。
两千年后的今天,当人们再次谈起《平火传》,已不再将其视为人物传记,而是将其当作神话来研究。
现在的学者对其的解释是:古人面对难以解释的自然现象,例如火山爆发、盐碱地以及咸水湖的形成,都缺乏科学的认知,只能添加主观的思想,将其视作是因果报应的循环,或是神话巨人的眼泪。这与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一样,是古代中国人民奇幻想象力的体现。至于文中的主角赤目仙人,多半是结膜发炎,得了红眼病。其巨大无比的传说,也许是遗传基因突变导致。古代男子身高不过一米五、六,面对篮球运动员一般高的人,岂不是将其视作巨人。又或者是赤目仙人患有肢端肥大症,某些部位比常人要大上许多,才产生了此人是巨人的误解。至于脑门中的节中,如此写道:
“我的父亲,乃是州城县衙金永明。他诞有两子,我和弟弟金武略。在我小的时候便知道,父亲是偏心弟弟的。弟弟身材高大,又有一身的力气。三岁时父亲塞给他核桃吃,他竟握拳捏碎了,徒手变成榨成植物油。待到十岁时,已经能将铁球掷出三、五十米远。他如此扔着球玩儿,门下的球僮为了捡球来回跑,竟训练成了亚运会冠军,短跑速度远超从西亚和印度半岛来的选手。”
“待到弟弟长至少年,容貌便出落成水仙花一般,不落凡俗。我每每看见弟弟,便心觉输得彻底。我们做少爷的,年至十三,父母便会给安排些通房丫鬟。来我房里的玄凤、鸳鸯,见了我便没什么好脸色,嫌我长得像豆芽菜一般。她们相貌娇嫩,我连看都不敢看,更别说出言训斥了。自此我患上了女性恐惧症,一跟女子讲话便胳肢窝冒汗。唯有长相丑陋的老妈子,我才敢与其攀谈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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