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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觅晃动了下身体,叫锦奕。
梁锦奕一靠近江觅,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酒精味道,再一看江觅泛红的眼尾,梁锦奕蹙起了眉梢,“哥哥,你今晚喝了很多酒。”
江觅缓了缓,把另外一只脚塞进拖鞋里,揉着胀疼的太阳穴道:“没……没办法,那位程总是个酒鬼,不尽兴不归。”
说完,他叫锦奕给他倒杯蜂蜜水来。
“我去给你煮醒酒汤。”梁锦奕觉得今天晚上,可能应该喝醒酒汤。
“也……行。”江觅被梁锦奕扶到了沙上坐着。
梁锦奕这一个月来给江觅做饭,上周还去江外公家进修了,厨艺有了长足进展,十来分钟后,一碗热气腾腾的醒酒汤就熬好了。
江觅喝了一碗醒酒汤,身体舒服不少,他靠在沙上缓了一会儿,一边解领带一边往房间走去:“锦奕,我去洗洗睡了,你也……早睡,明天……还要上课。”
梁锦奕跟在他身后提醒他:“哥哥,明天周六。”
“周六?”江觅的大脑有些混乱,“哦,是周六啊。”
说着,他走回到了房间里,随手拽下了领带,扔到门边的落地衣架上。
梁锦奕回到了客厅,将江觅随手放茶几上的醒酒汤汤碗拿进厨房,清洗干净后,梁锦奕将碗放进碗柜,退出厨房。
刚走到客厅里,他就听见江觅房间里传来一声闷响,梁锦奕疾步过去,“哥哥,你……”
在看到江觅时,梁锦奕的声音戛然而止。
江觅忍着小腿的疼痛站起身,听到动静转过头,见梁锦奕站在他房门口,江觅笑着安慰道:“没事。”
说完,他低下头,继续解黑色丝质衬衫下摆的黑色夹子。
但是手软,解了好几次都没有解开。
而这个时候,江觅感觉到身后有灼热的气息在靠近,江觅眼神里带着几分茫然,“锦奕?”
“哥哥,你大腿上的这个是什么?”江觅是个健康的成年男性,他的双腿修长笔直,因为常年保持运动,双腿线条流畅利落。
而此时,在那一双笔直修长的大腿上,却箍着一个黑色皮质项圈,项圈勒着白皙的皮肉,微微挤出一点惹人遐思的肉感。
江觅跟着梁锦奕的目光看了眼,说明道:“这个啊,这个是衬衫夹,那位程总喜欢打斯洛克,我,我怕陪他打球的时候衬衫跑出来了,不礼貌。”
江觅边解释,边解着衬衫下摆的夹子,解了好几次,始终都没有解开,江觅耐心告罄,直接暴力扯掉了黑色皮夹。
左腿上的衬衫夹暴力拆解后,江觅准备如法炮制,解开右侧的衬衫夹。
但是一只滚烫的手按住了他软绵无力的手,“哥哥,我帮你。”
江觅站在床边,梁锦奕坐在了床头,衬衫夹先是在紧致修长的大腿中央套一个黑色皮质项圈,皮质项圈会有三条向上延伸的皮质夹子,用夹子夹住衬衫下摆,就能牢牢地将衬衫固定。
梁锦奕动作很慢,他先解掉了前侧的夹子,然后是中侧,接着是后侧的夹子。
最后,他捏住江觅大腿上的黑色皮质项圈,一点一点往下褪去。
“完了吗?”江觅打了个呵欠,等他回过神时,现衬衫夹已经落在地上了,江觅松了口气,一边脱衬衫一边往卫生间走了过去。
二十多分钟后,江觅穿着睡衣从卫生间出来,拿起吹风随意地吹了几下头,他就准备去床上睡觉了,但是刚刚走到床边,江觅惊了下,“锦奕,你怎么还没回去?”
梁锦奕坐在床边,他抬眸看了下睡眼惺忪的江觅,深吸了口气道:“我现在就回去了。”
“嗯。”江觅掀开被子上了床,说:“帮我,关灯。”
他很困了,几乎是关灯这两个字刚落下,他就睡了过去。
梁锦奕站在江觅床边,看了他一会儿后,握紧他刚刚解掉的衬衫夹,以及被江觅暴力扯坏的衬衫夹回了房间。
而当夜,他没有太大意外地做了一个梦。
他没看清梦里那个人的脸,但是对方有一双修长笔直的腿,左侧大腿中央,有一颗小小的红痣,而这双腿穿戴着衬衫夹,黑色皮质项圈刚刚挡住了那颗嫣红羞涩的小红痣,而当那双腿圈住他的腰剧烈运动时,衬衫夹会往上勒起一点皮肉。
于是,偶尔,那颗小红痣就可以得见天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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