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听着福尔摩斯的话,比利终于在一群人中找到了站在小酒馆门口的那个男人,因为帽子跟围巾的遮挡,比利看不清对方的容貌,但是对方周身的气质还有打扮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察觉到对方跟周围的格格不入。
不过看不到脸,光凭这些那个小偷就能确定是要找的那个委托人,这家伙不会是骗人的吧?
比利目光狐疑地看向被福尔摩斯晃醒看起来昏昏欲睡的小偷,这家伙不会是随便指了个人吧?但是以福尔摩斯的分辨能力,应该是不会因为对方随便指的人而认错的。
“就是这个家伙。”或许是察觉到了比利怀疑的目光,小偷强打起精神,睁开眼睛说道,“做小偷得有眼力见,比如偷过一个人的东西了,就不能再偷第2次了,因为被偷过的人已经心生警惕,再偷第2次很有可能被抓住,而且还很有可能一无所获,因为第1次的时候已经将他身上值钱的东西拿走了。”
比利:……这小偷做的还挺敬业。
福尔摩斯这个时候却一把将小偷推到了比利手边:“你在这儿看着他,我下去抓那个家伙。”
比利下意识地抓住这小偷的肩膀,福尔摩斯已经压低帽檐,直接从房间里窜了出去。
虽然窜这个词实在有些过于奇怪,但是福尔摩斯真的就是这么冲出去的,就像是看到猎物的猎犬一样。
比利又将目光落在了那个在小酒馆门口等着的那个男人身上,对方完全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降临。
这很正常,以这窗户的肮脏程度,比利看向外面都有一些模糊不清,更何况外面的人看向里面呢。
而以福尔摩斯丰富的侦探经验,也不会轻易被这个明显生疏的家伙发现。
至于为什么说是生疏,那当然是因为对方来到这个地方等人,居然没有给自己换一身跟周围下城区民众一样的破旧不合身的衣服,反而依旧一副中产阶级绅士打扮,这不是明摆着说我有问题吗?
就算来这里真的在等自己的朋友,这副打扮也容易给自己招来偷窃抢劫等事件。
虽然时刻关注着外面的事情的发展,但比利还是转头看了一眼昏昏欲睡的小偷,在屋内的煤油灯的照射下,比利这个时候才发现有一根绳子穿过绑住小偷手的绳子,绳子的另一端连接着窗户的窗框。
这肯定是福尔摩斯趁着他睡觉的时候绑上去的,以防这小偷趁他不注意跑走。
对方想要逃走的话,肯定要是一定的力气将窗框一块拽下来才行,若是这么大的动静还不会被比利注意到的话,那比利绝对已经变成聋子了。
但他现在不是聋子,帽子里的狗耳朵这个时候还在里面抖动着呢。
从昨晚开始,他的狗耳朵就没有收起来,这是为了以防万一,所以比利随身携带了一小瓶毒药,让他能够耳听六路。
一只手按住小偷的肩膀,比利重新看向外面。
然后他就看到了在他猜想中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真的发生了,那就是那个嫌疑人他被抢劫了!
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小孩居然趁那个人不注意冲过去,直接光明正大的将手伸进了对方的大衣口袋里,从里面掏出了钱包飞奔而去!
是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掏兜,而那个嫌疑人看起来完全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那小孩还经验无比丰富的样子,就这么大庭广众之下抢了钱包就走,完全没有一点迟疑。
那个嫌疑人呆愣片刻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刚跑了几步就要追,这个时候却听到了后面的奔跑声。
即使站在屋内,比利敏锐的听力已经听到了追来的人的喊话:“我们是警察,让开!”
周围的人就像是避瘟疫一样让开了道路,让那几个警察打扮的人朝着前面的抢了钱的人追去。
虽然黑暗之中有些看不大清,但是因为对方表现的有些过于明显,比利还是看出了对方听到警察的喊话之后被吓了一跳。
毕竟这个嫌疑人也是做了亏心事的,碰到警察能不紧张吗。
而就在那几个警察向着前面追去的时候,有个警察放缓的脚步朝着那个嫌疑人走了过去,比利觉得是想联系受害者登记一下具体损失,顺便方便之后抓到嫌疑人之后作证。
但是一看到警察朝他走过来,做了亏心事的嫌疑人立马转头逃跑,动作迅速的警察都没有反应过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福尔摩斯终于飞奔出现,可是因为嫌疑人提前被惊扰住,只能在后面狂追。
虽然周围一片嘈杂,但比利的听力一直集中在嫌疑人身上,让他听到了对方登上马车之后,催促马车夫赶快离开的动静。
对方居然还提前找了马车夫,这绝对是为了以防万一给自己留下的逃跑机会吧?
没想到正好用上了。
但福尔摩斯是那种容易放弃的人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比利听到福尔摩斯见到对方登上马车快速离开之后,立马也匆匆拦了一辆出租马车,之后因为距离太远,周围的声音太过嘈杂,比利终于听不清了。
原本朝那个可疑家伙走过去的警察看到对方逃跑,下意识的追上去,可他完全没有福尔摩斯的速度快直接被甩到了身后,最后只能回来。
而那几个追着抢劫的小孩跑走的警察们已经跑远了。
小偷不知道什么已经精神抖擞的凑到窗户旁,津津有味的看着外面的动静:“那小孩肯定是抢了外面有钱人的东西才会被警察追进来的,不然这些警察怎么可能会进我们这贫民窟?不过这么巧委托人跑走了,也不是我提供的线索没有用,现在是不是能把我放了?”
小说主母日常讲述了6令筠与嫡妹6含宜共同经历重生。前世,6令筠下嫁文官之子,而6含宜则成为侯府世子夫人,风光一时。然而,命运弄人,6令筠的丈夫最终成为丞相,她也因此荣获一品诰命。相反,6含宜在侯府中争斗失败,孤独终老。重生归来,6令筠现自己回到了十六岁的议亲之时。这一次,6含宜抢先选择了她的前世夫婿,而将侯府世子留给了6令筠。面对这一切,6令筠只是淡然一笑,因为她知道,没有她的谋划,李闻洵根本无法登上丞相之位。既然嫡妹执意如此,那她这一世便做侯府主母,展现出更加耀眼的风采。...
死城写实末日求存过程...
起点VIP20230817完结11059万字426万总推荐文案反向职场教科书,暗黑职场文精品,我楚阳,天选打工人,电厂守护神,路线有没有电,我手一摸就能知道,女孩有没有意,亲一口就清楚了。重活一世,我的命运我自己把握,任他尔虞我诈,我自横刀向天笑。作者自定义标签职场轻松重生...
全北城的名媛闺秀都在传,廖家那位小廖总冷淡骄矜,是朵没人能摘下的高岭之花。但无人知晓,这朵高岭之花,夜夜春梦,对象只那一人。春欲...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为长生仙为什么不写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苏锦时无意中玩了一个恋爱养成游戏,男主逼真又帅气,喘的还好听。苏锦时戳戳沈拾琅的脸这就是养帅哥的快乐吗?沈拾琅什么人装神弄鬼!苏锦时不礼貌,叫我主人。沈拾琅呵。沈拾琅受伤要买药。苏锦时买!给他擦药顺便摸一把胸肌。沈拾琅饭食没营养。苏锦时买!顺便摸一下他的嘴角。沈拾琅没有新衣。苏锦时买!顺便看他更衣,摸一下腹肌。直到她在商城花重金买了一扇传送门,直接传送到了沈拾琅怀里。沈拾琅解开衣襟摸啊,你怎么不摸了?沈拾琅生平最恨鬼神之说,偏身负灭族之仇,寄人篱下,只有一女鬼陪伴左右。被人污蔑时信他,被人围攻时护他,被人下毒时救他。他自己都不相信有一天他会跪遍大熙寺庙,不惜以己身血祭只为见她一面。...